转自公众号: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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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1
团体标准有版权吗?团体标准的版权应当如何处置?
团体标准拥有版权,即著作权。团体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需要付出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智力成果的属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团体标准的版权应当由标准起草工作组和标准发布机构以让渡协议等形式约定。建议参考 UL、ASTM 等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规定。
Q2
团体标准免费公开与标准受版权(即著作权)保护是否矛盾?
团体标准免费公开与标准受版权保护并不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作品公开与否,均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团体标准免费公开是著作权人行使其作品发表权(即决定其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的体现,是对著作权中部分财产权益的放弃免费公开后,不表示对著作权其余权利的放弃,并不影响著作权人对复制权、发行权等其余16项权利的行使。标准的出版发行、网络传播、翻译等仍应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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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团体标准百问百答》(团体标准化发展联盟编著)
供稿:靳远博
制作:李胜楠
审核:白 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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